排煙閥
該類閥門設在專用排煙道或兼用風道上,按防煙分區設置。主要有以下3種:
1、排煙閥:對于防煙分區內的兼用支風道,排煙閥是常開的,而且由于著火區的不確定性,該排煙閥又應該是可開、可閉的,因此應采用電動式。任一防煙分區失火,均可有消防中心控制該區排煙閥開啟排煙,其他分區的排煙閥關閉。若防煙分區內支風道不兼用,即在原風道上并聯一專用排煙支管,這時排煙支管上的排煙閥是常閉的、并與煙感器聯動的電動手動復位閥門。一般非兼用的排煙系統中的排煙閥亦是如此。
2、排煙口:由排煙閥與百葉風口或板式風口組成,用在排煙系統的專用排煙支管上。
3、排煙防火閥:排煙閥體上加裝280℃熔斷的溫度熔斷器便構成排煙防火閥。當排煙溫度達280℃時,溫度熔斷器動作,閥門關閉,停止排煙。
提示:此外在排煙干管與排煙豎井連接處或穿越風機機房的墻面處應設280℃熔斷關閉的防火閥或防火調節閥,以阻擋火勢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