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處理與回用技術中沉淀池在設計時主要有以下注意事項。
①設計流量應按分期建設考慮:a.當污水為自流進入時,應按每期的流量計算;b.當污水為提升進入時,應按每期工作水泵的組合流量計算;c.在合流制處理系統中,初沉池應按將雨時的設計流量計算,沉淀時間不宜少于30min。
②沉淀池的個數和分格數不應少于兩個,并宜按并聯考慮。
③池子的超高至少采用0.3m;緩沖層高度,一般采用0.3-0.5m。
④污泥斗的斜壁與水平面的傾角不宜小于55°。
⑤排泥管直徑不應小于200mm。
⑥沉淀池的污泥,采用機械排泥時可持續排泥或間歇排泥,不用機械排泥時應每日排泥,初次沉淀的靜水頭不應小于1.5m;二次沉淀的靜水頭,生物膜法后不應小于1.2m,曝氣池后不應小于0.9m。
⑦采用多斗排泥時,污泥斗平面呈方形或近似方形的矩形,排數一般不宜多于兩排,每個泥斗均設單獨的閘閥和排泥管。
⑧刮泥機的行進速率不大于1.2m/min,一般采用0.6-0.9m/min。
⑨當每組沉淀池有兩個池兩個池以上時,為使每個池的流入量均等,應在入流口設置調節閥門,以調整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