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管網系統包括原水系統、處理系統和供水系統三個部分,中水工程設計應按系統工程考慮。建筑中水宜采用原水污、廢分流,中水的分流系統。建筑小區中水可采用全部分流系統、部分分流系統、半分流系統或無分流管系的簡化系統。原水管道系統宜按重力流設計,靠重力流不能直接接入的排水可采取局部提升等措施接入。原水系統應計算原水收集率,收集率不應低于回收排水項目給水量的75%。室內外原水管道及附屬構筑物均應采取防滲、防漏措施,并應有防止不符合水質要求的排水接入的措施。井蓋應做“中水”字標志。原水系統應設分流、溢流設施和超越管,宜在流入處理站之前能滿足重力排放要求。中水供水系統應當獨立設置,供水管道宜采用塑料給水管。塑料和金屬復合管或其他給水管材,不得采用非鍍鋅鋼管。

  為安全衛生考慮,中水管道嚴禁與生活飲用水給水管道連接。中水池(箱)內的自來水補水管應采取自來水防污染措施,補水管出水口應高于中水貯存池(箱)內溢流水位,其間距不得小于2.5倍管徑。嚴禁采用淹沒式浮球閥補水。中水管道應采取下列防止誤接、誤用、誤飲的措施:

  ①中水管道外壁應按有關標準的規定涂色和標志;

  ②水池(箱)、閥門、水表及給水栓、取水口均應有明顯的“中水”標志;

  ③公共場所及綠化的中水取水口應設帶鎖裝置;

  ④工程驗收時應逐段進行檢查,防止誤接,中水系統的管理操作人員也應經過專門培訓方能上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