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作《皮帶秤的兩種耐久性試驗法及其不同作用》提出,皮帶科有“兩種耐久性”:一是,某配料皮帶秤型式的耐久性潛能;二是,某臺具體在用皮帶秤耐久性的實際表現。對于前者,須事先采用實驗室試驗的型式評價方式,以鑒定該型式皮帶秤能以何種準確度等別的名義獲得《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是法制管理計量器具市場準入的所需條件。對于后者,可在售后采用用戶現場日常監測和檢驗的方式,使用中皮帶秤性能考核的結果可以作為越加合理的確認個性化校準或檢定周期的依據。
對此專項人員對其進行了耐久性與穩定度定義的相關研究,以下是相關內容解析:
2.1耐久性與穩定度定義的異同
相關計量技術規范JF1181-2007《衡器計量名詞術語及定義》在7.17條和7.22條中分別對耐久性( durability)和穩定度( stability)作了如下的定義:
耐久性一配料皮帶秤在規定的整個使用周期內保持其性能特征不變的能力。
穩定度一一在規定條件下,皮帶秤保持其計量特性恒定不變的能力。
由此可見,兩者的相同之處在于都是關于皮帶秤保持其性能不變的能力,相異之處是這兩種能力涉及的評價條件是不同的,耐久性所反映的能力關系到衡器的整個使用周期,而穩定度所反映的則是在規定的條件下的能力,所測穩定度反映的時間段也可以是預先規定的,而不一定貫通整個使用周期。
此外配料皮帶秤穩定度所反映的能力是計量性能,而耐久性所反映的能力越加廣泛,還包括耐干擾性能等等。鑒于試驗的性質,實施耐久性試驗或穩定度試驗的時機也是不同的,前者主要貫通于產品的設計和定型過程,后者則往往還需在使用中開展。